蒙城县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告
信息来源于: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14/12/22
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蒙征补公﹝2014﹞第32号蒙城县201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皖政地〔2014〕848号批复批准,县政府蒙政公[2014]20号已对该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公告。根据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第33条、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》第8条规定,现将被征收土地的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公告如下:一、被征收土地的位置、面积
本批次征收庄周办事处万湖村集体土地4.6762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二里吴社区集体土地0.4896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六里村集体土地1.6350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红光村集体土地2.2737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。 二、被征收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偿费标准及数额本批次征收的集体建设用地按1.8060万元/亩的标准进行补偿,计35.5176万元。补偿方式:货币。三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本批次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,补偿方式:货币。四、上述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对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,应在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。
本批次征收庄周办事处万湖村集体土地4.6762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二里吴社区集体土地0.4896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六里村集体土地1.6350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;庄周办事处红光村集体土地2.2737公顷,均为建设用地。 二、被征收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偿费标准及数额本批次征收的集体建设用地按1.8060万元/亩的标准进行补偿,计35.5176万元。补偿方式:货币。三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本批次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,补偿方式:货币。四、上述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对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,应在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