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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城县国土资源局

关键词:蒙城,国土资源局,蒙城    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
  • 相关机构: 国土资源局
  • 电 话:0558-7630196
  • 网 址:http: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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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能:  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负责对国土资源及测绘政策法规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     (二)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  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参与报省政府、市政府审批 的城(镇)总体规划的审核;指导审核乡(镇)土地  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 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 规划、计划;组织编制测绘事业发展规划,负责制定 和实施本县基础测验、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 的规划、计划。
     (三)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;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;依法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;承办权属纠纷;查处违法案件。
     (四)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;实施农地用途管制;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、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,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,不能减少。
     (五)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,制定、实施地籍管理办法;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组织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建设;承担土地确权、城乡地籍、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、发证等工作。
     (六)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、划拨工作;承担报省政府、市政府、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、选址定点、设计审查、竣工验收等工作。
     (七)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;拟定并  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  转让、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;制定国有土地划拨  使用目录指南和乡(镇)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;负责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: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;制定并定期调整公布基准地价;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     (八)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、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;负责探矿权、采矿权评估机 构资质的审核以及对评估结果监督审核;依法监督管 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;按规定会同有关部 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、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 款的收取及使用。
     (九)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;组织进行矿产 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;统一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和馆藏业务;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;依法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;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;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。
     (十)组织监测、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;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 价工作,监测、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, 保护地质环境。
     (十一)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、地籍测绘和基础重大测绘项目;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、测绘任务登记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。
     (十二)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;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;指导全县测绘行为的标准化工作;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;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,审查向社会出版、展示的地图,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。
     (十三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班子成员:
 卢宇飞同志:主持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,直管财务、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及统征办、土地整理中心工作。


       韩新同志:分管组织、人事、工会、纪检、计划生育、老干部、妇联、文明创建及综合治理工作。


       张辉同志:分管建设用地、土地勘测规划、安全生产工作。


       荀凤翱同志:分管地籍、估价、行政中心土地窗口工作。


       张松同志:负责纪检、监察工作,分管土地执法监察(含信访)、土地租金征收工作。


       于强同志:负责工会、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地矿工作
内设机构:

(一) 建设用地股:
职责: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,并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终止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;拟定全县土地供应办法、农地转用管理办法,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(镇)、村用地管理办法,指导农地用途管制;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;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土地征用、收回工作,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;承办报省政府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、报批工作

  联系方式:0558-7624083


(二)地籍股:
职责:统一管理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;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、动态监测、地籍权属调查、变更调查、土地统计及地籍信息系统建设;负责土地确权、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、发证工作;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,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;制定基准地价,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。
  联系方式:0558-7624012

(三)地质矿产股:
职责:依法进行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、年检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登记;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、利 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;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、 采核算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;按照规定确认采矿 权评估的结果;组织拟定矿产资源储备管理的办法、 标准、规范和规程,制定相关实施细则;组织监测、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,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监测、监督、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;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;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、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。

  联系方式:0558-7624136


(四)国土资源监督监察股:
职责:研究拟定有关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、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负责对全县有关国土资源政策、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;立案查处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违法案件;负责有关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全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。

  联系方式:0558-7624073
 (五)办公室
 职责: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股室工作  关系,制定机关制度,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;负责会  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档案、信息、保密、保卫、接待  及机关事务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、人  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干部考核、任免、调配、老干部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,负责组织指导职工的教育和业务培训,指导各乡(镇)国土地资源系统的队伍建设。负责局综合计划、年度资产投资计划和物资计划的编制及统计上报工作,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、固定资产、建设项目投资;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土地税费征管;负责对系统内部财务审计,指导系  统内的财务、统计管理工作。

联系方式:0558-7630196   7634185    传真(763019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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